“这小鸟色彩真美观,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因野生鸟色彩美丽,王某便产生了捕获后卖钱的主意,与他主意相同的还有万某,殊不知二人抓捕的野生鸟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二人也因而被青岛胶州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民警捕获。
家住胶州市北关某小区的王某家门前有一棵杨树,每天杨树上都有小鸟鸣叫,小鸟色彩鲜亮,让王某萌生了捕鸟卖钱的主意。10月4日,王某从集市上买了一个竹制鸟笼翻开后放在树上,里边挂着小鸟最喜欢的食物面包虫,当小鸟进入笼子吃虫时,便会落在笼内踏棍上,门子就会主动封闭,王某用该方法捕捉了3只小鸟。
10月6日,民警巡查至花鸟市时,发现了王某货摊前的小鸟,疑似国家维护动物暗绿绣眼鸟。民警通过查询后发现王某捕捉的鸟公然为国家三有维护动物暗绿绣眼鸟,万某捕捉的鸟为国家二级重点维护动物红胁绣眼鸟。民警当天便依法对王某和万某进行了传唤,二人对猎捕野生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在,王某和万某因不合法打猎罪均被采纳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通讯员 杨佰超)